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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张芒律师

    张芒律师在北京执业二十多年,专业代理婚姻纠纷诉讼案件,擅长代理离婚财产分割、离婚债务承担、离婚损害赔偿等复杂案件。以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法庭应变技巧,得到当事人的广泛认可,尽力满足委托人的合理诉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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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识产权收益的确定性
来源:最高院民一庭 | 作者: 首席律师整理 | 发布时间: 1038天前 | 811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知识产权收益的确定性

根据规定,应当归夫妻财产范畴予以分割的知识产权收益,包括已得收益和期待得到的收益,这种期待得到的收益是将来可以明确取得的收益。

在其经济利益未实现前,尚不具备法律规定的所得的财产的条件。夫妻离婚时只能对现有财产进行分割,对没有实现其价值的东西不能估价予以分割,智力成果只有转化为具体的有形财产后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