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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张芒律师在北京执业二十多年,专业代理婚姻纠纷诉讼案件,擅长代理离婚财产分割、离婚债务承担、离婚损害赔偿等复杂案件。以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法庭应变技巧,得到当事人的广泛认可,尽力满足委托人的合理诉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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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妻双方一致同意人工授精后一方反悔的情况
来源:最高院民一庭 | 作者: 首席律师编辑 | 发布时间: 1052天前 | 773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夫妻双方一致同意人工授精后一方反悔的情况

倘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夫妻就人工授精事宜达成一致意见,但此后一方(一般为男方)反悔的,该子女的法律地位应如何确定?

具体分以下两种情况进行分析:(1)一方在人工授精之前反悔的,一般应当准许,此时若一方(通常为女方)在人工授精前不顾对方反对坚持进行人工授精的情形(2)一方(通常为男方)在实施人工授精后反悔的,一般不予允许。

女方若在实施人工授精后反悔并擅自中止妊娠的,男方可否以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?一般情况下,男方不得以生育权受侵害为由提起损害赔偿之诉。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。

人身权的限制不能够成为合同约定内容,夫妻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的行为不可视为双方签订生育契约,男方不可以此请求女方承担违约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