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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张芒律师

    张芒律师在北京执业二十多年,专业代理婚姻纠纷诉讼案件,擅长代理离婚财产分割、离婚债务承担、离婚损害赔偿等复杂案件。以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法庭应变技巧,得到当事人的广泛认可,尽力满足委托人的合理诉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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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外离婚抚养费如何承担
来源: | 作者: 首席律师编辑 | 发布时间: 1052天前 | 618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涉外离婚抚养费如何承担

  1、子女抚养费数额的计算,需要综合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:

  (1)女的实际需要;

  (2)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;

  (3)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。

  2、离婚后,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、母一方,根据收入状况分为:

  (1)有固定收入的,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%-30%。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,比例可适当提高,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%。这里的“月总收入”指工资总额,包括工资、奖金等。这可以通过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;

  (2)无固定收入的,抚养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,参照法律确定。有特殊情况的,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、或子女残疾的,可适当增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