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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张芒律师

    张芒律师在北京执业二十多年,专业代理婚姻纠纷诉讼案件,擅长代理离婚财产分割、离婚债务承担、离婚损害赔偿等复杂案件。以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法庭应变技巧,得到当事人的广泛认可,尽力满足委托人的合理诉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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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登记后又反悔的能否提起诉讼
来源:最高院 | 作者: 首席律师编辑 | 发布时间: 1045天前 | 604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离婚登记后又反悔的能否提起诉讼

夫妻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后,一方反悔的,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人民法院不予受理。一方对这种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登记反悔的,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,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,人民法院不应受理。当然,当事人登记离婚后就子女抚养权变更提起诉讼,或者有新的事实证据证明应当重新分割共有财产而提起诉讼的,人民法院应当受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