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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张芒律师在北京执业二十多年,专业代理婚姻纠纷诉讼案件,擅长代理离婚财产分割、离婚债务承担、离婚损害赔偿等复杂案件。以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法庭应变技巧,得到当事人的广泛认可,尽力满足委托人的合理诉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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恶意申请登记离婚引发诉讼问题
来源:最高院 | 作者: 首席律师编辑 | 发布时间: 1047天前 | 846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恶意申请登记离婚引发诉讼问题

    此类通谋虚伪离婚无论男女双方离婚时出于什么目的,一旦登记离婚,则夫妻身份关系已经解除,不得以其恶意登记离婚为由否定离婚的效力。原因在于天妻有离婚的自由,夫妻身份解除与否,他人不得干预,公权力亦不得干预;夫妻身份关系解除并不涉及第三人、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等,应充分尊重夫妻双方的意思表示,这也是对婚姻登记机关登记行为公示效力的尊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