咨询电话

133 6618 1888
律师:张芒
电话:13366181888
执业证号:11101200010704958
执业律所: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
办公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56号E2栋嘉维律师楼
首席律师
  • 张芒律师

    张芒律师在北京执业二十多年,专业代理婚姻纠纷诉讼案件,擅长代理离婚财产分割、离婚债务承担、离婚损害赔偿等复杂案件。以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法庭应变技巧,得到当事人的广泛认可,尽力满足委托人的合理诉求。

联系我们
当前位置:
破坏军人婚姻的违法犯罪行为应给予相应惩罚
来源:最高院 | 作者: 首席律师编辑 | 发布时间: 1045天前 | 507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    破坏军人婚姻的违法犯罪行为应给予相应惩罚

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离婚须得军人同意的规定,只是保护军人婚姻的民事法律措施。如果此类纠纷是由第三者破坏军婚造成,并且构成犯罪的,应依法追究第三者的刑事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