微
信
二
维
码
咨询电话
张芒律师在北京执业二十多年,专业代理婚姻纠纷诉讼案件,擅长代理离婚财产分割、离婚债务承担、离婚损害赔偿等复杂案件。以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法庭应变技巧,得到当事人的广泛认可,尽力满足委托人的合理诉求。
生父母离婚后的收养同意权
《民法典》中并未排除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父或母的收养同意权,离婚也不是免除父母收养同意权的法定情形。离婚后,无论是否直接抚养子女,父或母仍然平等享有收养同意权。父母应从最有利于子女的角度考虑,共同协商确定子女的收养,协商不成,不能将子女送养。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一方有特殊困难希望将子女送养,而不直接抚养子女的另一方不同意送养的,双方可以协商或诉讼变更直接抚养人。